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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阳朔四日游】桂林-阳朔乐游之旅纯玩团<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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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意度:5分
促销价格:
  • ¥
  • 1
  • 起/人
  • ¥3980起
  • (立省3979)
线路编号:
100626
出发城市:
成都
往返交通:
飞机去飞机回
预订提醒:
建议提前5天预订
游玩主题:
途径景点:

桂林 、 阳朔 、 独秀峰 、 西街 、 银子岩 、 漓江 、 象鼻山 、 遇龙河

付款方式:
  • 微信扫码
价格类型:
出发日期:
参团人数:

产品特色

1、本旅游行程由行程介绍(根据旅游线路和产品不同包括产品特色、行程表、旅游费用说明以及相关重要提示)、旅游合同补充说明和风险提示、旅游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四部分组成。
2、本文件作为旅行社和旅游者签署的旅游合同附件,由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对该文件所列信息有充分认知和理解,如旅游行程和主合同冲突的,以本“旅游行程”为准。

 

参考行程 以下行程为推荐行程,信息仅供参考

行程详情

  • 年龄2~12周岁(不含),不占床,只含往返车位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成都飞机桂林(1小时20分)
桂林
460
全天

在双流机场集合,乘机飞往“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接团后入住酒店。

桂林市内游
早餐,中餐,晚餐
桂林
460,4406
上午

早餐后,游览桂林市区【訾洲象山景区】(游览时间约1小时),訾洲是1000多年以来文人墨客寻访桂林城徽象鼻山的历史发源地和绝佳角度,“訾洲烟雨”、“訾洲红叶桂林秋”“花海郁金香”自元代以来即是最著名的桂林八景之一……在訾洲,与山水对话——180m临江栈道,180º观象山全貌,览无敌江景,百里画廊漓江核心区,与城徽象山水月融为一体、交相辉映。形成了枫叶留丹、碑亭流芳、诗画汗青等十大新景观,成为集生态、文化、旅游、休闲为一体的新景区。

中午
中餐后,游览游览【木龙湖•东盟园】(时间约1.5小时),新打造的以东盟10国文化、风情为背景的主题景区。游客可以在这里第一次全方位品尝百款地道的经典美食,领略绚丽的东南亚风情演艺,游购东盟10国丰富多彩的旅游文化商品,是中外游客到桂林不能不去的重要景区。东南亚风情剧场:以木龙湖风光为背景,大型东南亚风情、民间歌舞、服饰展示为主题的实景演出。
桂林汽车阳朔
早餐,中餐,晚餐
桂林
627,4101
全天

早餐后,乘车前往阳朔兴坪(约2小时车程),抵达兴坪码头后乘船游览【兴坪-渔村-兴坪】,(约90分钟左右),观螺丝山、鲤鱼山、僧尼山,神笔峰、等美景,群山环抱、千姿百态,感受船在江上走,人在画中游的意境。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兴坪佳景是漓江风景带最美风光。感受叶剑英元帅当年游漓江至兴坪时写下的“春风漓水客舟轻,夹岸奇峰列送迎;马跃画山人睇镜,果然佳胜在兴坪”精美诗句。
逛天上的街市——漓江畔、著名的充满异域风情的[阳朔西街]。感受著名诗人郭沫若先生所追求的那份美丽,那份新奇。看阳朔独有的青石板路、民居、民俗民风,于此感受中西方文化之和谐交融。

桂林飞机成都
早餐,中餐
460
全天

早餐后乘车前往有“小西湖”之称的【西山公园】(约30分钟),湖波荡漾,青山倒影,磨崖石刻、香火盈绕,人文与自然交相辉映。游览桂林标志性建筑【日月双塔】塔内参观(约120分钟),穿越湖底隧道,【乘坐观光电梯】抵塔顶高层、俯瞰榕杉湖、桂湖、木龙湖景色;后送桂林机场散团,乘机回成都,结束愉快的行程!!!

1、交通说明
①机票说明
游客一旦签订合同并交完团款,旅行社将为游客购买机票,购买了的机票为经济舱折扣票,不能签改或退票,不能转让与第三方。如果游客要退票,此退票依据各个航空公司的退票程序和标准。如因游客自己原因(如:游客临时提供的名单与身份证有误等)造成不能正常登机或误机,或游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根据新《旅游法》第65条,我们旅行社将扣除必要的费用,如:机票费、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等损失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此包价已含往返机票,航班准确时间以当天所用的时间为准;
②不可抗力返程交通说明
如遇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根据《旅游法》第67条第四项,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承担20%,游客承担80%。
③旅游用车说明
根据实际人数全程用9—55座的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座;当地11——23座(含)的旅游车无行李箱,33座(含)以上才有行李箱,此包价已含车费。
餐食说明
选用证照齐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厅,全程共3早5正(其中一中餐为船上盒饭),正餐/20元/人,早餐/5元/人,此包价已含餐费,无飞机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①4-5成人一桌:五菜一汤;②6-7成人一桌:六菜一汤;③8-10成人(含小孩不超过12人)一桌,八菜一汤;④11-12成人一桌:十菜一汤。如果餐食未用,可按照原价退还。
3、住宿说明
当地空调标准间、热水、独立卫生间(若出现单男或单女,客人自补房差),根据新《旅游法》,如在旅游旺季等特殊情况下因房源紧张,列出的备选酒店都不能确保入住的,地接社可以安排入住同级酒店或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此包价已含房费。
 
住宿地: 酒店名称:  酒店地址   
①桂林: 阳光栖霞酒店 挂牌三星 桂林市栖霞路48号   
 凯宁七星酒店 挂牌三星 桂林市漓江号 17 号   
 烟贸大酒店 挂牌三星 桂林市瓦窖西路21号   
 东明大酒店 挂牌三星 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8号   
 金嗓子大酒店 挂牌三星 桂林市栖霞路6号   
②阳朔: 万景商务大酒店 空调,热水间 桂林市阳朔县田家河印象路口   
 万景商务大酒店6号楼 空调,热水间 桂林市阳朔县田家河印象路口   
 田家河度假酒店 空调,热水间 桂林市阳朔田家村矮山村   
 河谷度假大酒店 空调,热水间 桂林市阳朔东街田园路   
 东街大酒店 空调,热水间 桂林市阳朔东街田园路2号 

4、景点说明
行程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此包价已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其它消费)。桂林部分景点常年受天气等影响较大,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不能正常游览或是因客人自身原因不参与而游客已提前至少三小时提出(如取消大漓江游程需在行程预订时提出),则按照旅行社打包套票协议价格现退于游客,敬请游客谅解!
 
目的地 景点名称   
①桂林市区 象鼻山       (协议价:40/人)   
 独秀峰       (协议价:40/人)   
  全段大漓江   (协议价:210/人)   
  山水间       (协议价:35/人)   
 西山景区     (协议价:10/人)   
②阳朔(荔浦) 银子岩       (协议价:40/人)   
 大榕树       (协议价:10/人)   
 遇龙河漂流   (协议价:40/人) 
5、导游服务说明
①行程过程中安排一名当地持证导游(在人数低于10人时将安排持证导游兼司机),如遇景点内有专门专业的讲解员,导游可以不讲解,陪同游客一同参观;
②由于导游的工作强度比较大,导游的服务时间可以按照从早上接见游客开始至晚上送客人回酒店结束,区间如导游要去景点买门票、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订餐等等处理一些相关事宜,会暂时的要求离开团队,会向团队进行告知,尽请游客谅解;
③根据新《旅游法》第60条要求,载明导游的服务费用为200元/天/导,此包价已含导游服务费,如游客退团,服务费用不退。
④根据新《旅游法》第41条要求导游从事业务活动行为,特别是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6、老年人及未成年人说明
①由于此行程属长途旅游线路,旅行社不接受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出游报名,常规旅游行程我们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夏令营行程除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团必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②证件优惠说明: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如果景区等履行辅助人有门票减免等便利和优惠政策的,游客报名前必须向旅行社告知,旅行社会提前在报名时在价格上把游客享受的便利和优惠进行减免。
③此行程对未成年人(满2岁及2岁以上、12岁以下的小孩)的包价费用只含往返机票、当地旅游车位费、半价餐费,全程不包含门票、不含床位费、不含船票等,如果小孩超高了,出团前有特殊要求包含,费用另计。

个人消费

费用说明

预订须知

旅游安全防范及参团须知
1.乘车注意事项:
▲现金、证件或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旅游车司机不负责贵重物品的安全。请记清楚车辆名称、颜色特征、车牌号码,下车时需询问清楚集合时间及旅游车停放地点。在旅游车行驶途中,请不要随意走动,上、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如有任何需求请直接向导游或司机讲明,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乘火车自行出发的游客需在火车开车前1小时抵达火车站,到所乘车次候车室办理检票手续。具体以《游客出团通知》为准。
2.乘机注意事项:
▲乘机人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无身份证的儿童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护照,并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满16周岁须持身份证登机)。年满16周岁仍未持有身份证件的,需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机场办理临时乘机证明。如证件丢失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登机证明。
▲我们提醒您,登机停止使用一代身份证,如您在机场使用第一代老身份证被拒乘机,请当场联系机场工作人员至机场派出所开具临时登机证明或按照机场相关规定进行紧急处理。
▲乘飞机自行出发的游客需在飞机起飞前2小时抵达(如有机场接送请按时在指定地点集合)机场国内出发厅办理登机手续,托运行李时请注意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应尽量少携带贵重物品,手提行李每人限携带一件,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20公斤。
▲旅行团队的往返机票属团体票,按航空公司规定一般情况下有“三不”规定:不准退票、不准改期、不准签转,具体情况以各航空公司客票规定为准。
3.旅游活动:
▲在旅游出发前,我们提醒您,合同一经签订并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旅行团是集体活动,要有团队精神,按导游引导的线路参观、游览,不脱离队伍。出发、参观游览、自由活动或购物时,请各位游客按照导游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要有集体观念,严守[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位置集合原则,以免影响团队正常旅程安排。万一个别旅客掉队,久等联糸不上团队或找不到旅游车,可自行乘出租车返回酒店或请警方协助,并设法告知领队或导游。
▲在旅游旺季,由于旅游人数较多,在用餐、用车、景区门前、码头登船处等会出现等候现象,为了确保行程安排的顺利完成,导游会根据景点、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另外,为了避开太多的旅游者,导游会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合理的调整行程。请各位游客积极配合。
▲散客拼团的客人来自四川各地,希望各位旅客在旅游期间,能够做到相互关照、相互帮助,照顾好同行的老人及儿童。另外,行程内不安排客人下河游泳,提醒客人勿到景点危险的地方拍照,如发生意外,责任由本人承担。
▲在旅游过程中,我们提醒您,在旅途的乘船交通或乘船游玩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请确保您的个人安全及注意公共卫生;在自由活动期间,请您保证安全情况下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和范围。
4.酒店住宿:
▲酒店提供的客房以同性客人、夫妻同房为原则;如住宿出现自然单间,导游将安排游客与同性合住,或安排三人间,如无三人间则在房间内加床(加床一般多为钢丝床)或客人自付单间差;如需单人间,报名时应申请,并补交单间差。
▲抵达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请于柜台大厅等候,配合导游办理入住手续、分配房间及分发房间钥匙或房卡,此间请勿将自已的行李离开视线。
▲请您在前台及时索取酒店地址名片,记住导游的房间号码,以防遇到任何问题和紧急事项时可以联系。入住酒店时,询问清楚房间内是否可以吸烟,无烟房禁止吸烟。进房前,务必问询清楚次日进早餐时间、地点,以及出发集合时间、地点。
▲进驻客房后请根据酒店房间内家私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设施的质量及数量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通报导游或酒店相关服务人员,以便快速更换调整;洗浴时请注意防滑,建议提前铺好防滑垫并小心行走;淋浴开热水或在酒店煮开水时注意不要被热水烫伤。夜间睡前及离店时请确保关闭门窗。切勿将所住饭店的房间号告诉陌生人,或邀请陌生人到房间里访谈,以免发生人身和财物安全问题。外出时请将房间钥匙或房卡置于大堂柜台以方便同房者使用。
▲桂林住宿条件和发达地区有差别,相对比较陈旧。阳朔为周边县级著名景区,由于特殊地理条件,规模较小,宾馆相对潮湿。但都干净整洁。由于广西特殊地理条件,春季空气较潮湿,故有室内温度比室外温度低,室内墙上可能会出现挂水珠的另一番景象,敬请谅解!
5.团队用餐:
▲在餐馆用团餐时,请自觉服从安排,在餐厅领座员的引导下,按秩序就座用餐,要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上菜,不要敲打碗碟、桌椅。用自助餐时,要排队按顺序取菜,遵守少取多次的原则,不要一次取得过多,吃饱吃好,以免丢弃浪费。要尽量保持安静的进餐,酒店禁止携带食品(包括水果等)出餐厅。由于团队用餐需提前预订,如旅客自身原因放弃用餐,餐厅将不退餐费。
▲如用餐人数不足10人/桌,菜量视人数酌减;如因特殊及客观原因导致整团无法用餐时,将按标准退餐费,希望旅客能够谅解。
▲旅客因宗教或其他原因对用餐有要求,或要求特殊安排,请务必向接待方事先说明,以便接待方能预先做特殊安排(超标餐费需自理)。
▲桂林团队餐主要以酸辣为主,但是我们都会根据各个客源地合理的调整口味,尽量满足游客需求。为了防止水土不服,吃饭前可以喝点老陈醋或吃点生蒜
6.活动安全:
▲在旅途中请您将移动电话保持开机状态,请您将联系电话告诉您的地方导游,以便导游能随时与您取得联系。如您有任何不适,请马上通报导游,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各方联系,提供相应的服务。
▲请尽量避免脱团活动,如确有需要,请事先通报导游,并约定归队时间,准时归队,并在归队时通知导游。
▲自由活动期间请各位游客多人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为保证行程顺利完成,请您一定配合当地导游的工作,严格遵守游览时间。
▲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参加刺激性的活动项目,要量力而行。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拍照、摄像。搭乘交通工具、酒店洗浴、参观游览等过程中,请注意扶梯、台阶、地面等设施,以防意外扭伤和摔伤。因个人疏忽,违章、或违法引起的经济损失或赔偿、受到法律制裁,须个人承担责仼。
▲在餐厅、商场、酒店大堂、机场等公共场所要格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请不要将其委托不熟悉的人保管,否则一旦发生失窃,责任须由本人自己承担。
▲如果发生行李或贵重物品损坏、丢失、被窃、被抢或人身伤害等事故,须及时报警、报损、报失,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以备本公司协助您向有关方面,如航空公司、酒店、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7.景点门票:
▲抵达景点后,导游必须把景区游览注意事项提前告知游客,则导游要在景区指示图前讲解游览路线及观光注意事项。对景点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应提早做好提醒及解释工作。
▲一般情况下,儿童价格不含火车票、酒店床位、景点门票、区间船票及缆车(具体以各线路报价说明为准)。参加火车团的儿童,如身高超过1.4米,请于报名时按成人标准补齐火车票费用,或自行到车站补票,但遇暑期、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应在旅行社补齐费用,以避免因车票紧张无法在车站(上)补票的情况。希望旅客能够谅解。
 8.自费项目选择:
部分景区(点),设有计划外自费游览活动项目。自费项目是推荐项目,自费活动的组织将不会带有任何强迫因素。对于接待人员在不影响正常行程活动前提下,推介的自费项目,客人应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自主决定参加。
9.旅游必备用品:
旅游在外为方便出游,着装最好以轻便舒适的服装、鞋帽为主,建议穿着合脚的软底平跟或低跟鞋(如旅游鞋),避免穿新鞋或高跟鞋。请您关注近期目的地旅游天气情况及饮食品味,以便带上必备品,如:旅游鞋、墨镜、雨具(登山时请备雨衣)、老干妈或辣椒酱等。还可随身携带一些常用药品,如:创可贴、乘晕宁、黄连素等。
10.购物安排
请您积极配合导游的工作,确保行程顺利完成。 购买物品时,切记索要发票。如行程中无计划购物,游客要求导游安排,须经全体客人签字同意。若无心向当地小贩购买旅游商品时,请不要随意触碰商品或还价,谈妥价钱后要购买,以免发生争执。
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火灾的预防与应急处理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登飞机和入住宾馆。入住酒店后,首先要了解从房间到应急通道的路线图,每天检查室内的电路,蚊香的点放位置。火灾一旦发生,按上酒店的火警铃,正确的使用灭火器,就可以迅速逃离。逃离现场时,不要慌张,要有序的疏散,以免引起踩踏事件,造成伤害。切忌乘坐电梯,可以用湿毛巾捂住鼻子,以免烟雾进入肺部造成伤害,烟雾浓度较高是,身子贴着地面匍匐前行。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食物中毒的预防及应急处理
     在行程活动中,或者在外出活动时吃各种琳琅满目的小吃一定要再卫生安全上引起高度重视。游客就餐前,如果发现餐食有异味,请及时的告诉导游,我们会及时的更换菜品或更换用餐地点。以防食物腐烂、变质,引起食物中毒。 应急处理:食物中毒和急性肠胃炎是有区别的,症状及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
A.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症状为恶心、呕吐、腹泻、胃痛、心力衰竭等。处理方法如下:
(1)如有中毒状况,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治疗,并报告领导小组。
(2)送医院途中(如医院较远)可做些简易的急救工作:让患者多喝水,加速排泄;帮患者用筷子或手指触及咽部,引其呕吐;让患者喝些糖水、浓茶;暖一暖脚,以助心脏正常跳动。
B.急性肠胃炎
如食物和饮水不洁(尤其在夏季)极易引起各种急性的肠道疾病,也称急性肠胃炎。症状是:来势凶猛,表现为上吐下泻,腹部剧痛,且极易传播扩散,如不及时医治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温馨提示

1、不可抗力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7条的规定,现做如下说明:
①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如: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影响飞机正常起飞、因台风船只无法航行、天灾(如台风、泥石流等等)、战争、罢工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正常的行程游览或目的地到达,滞留机场或某地,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合理的变更行程安排和调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
②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游客不同意变更行程安排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游客必须支付旅行社相关的机票、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用等的损失后,将余额退还旅游者。
③根据第67条第三项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20%,旅游者承担80%。
④根据第67条第四项规定,如遇台风,暴风雨等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承担20%,游客承担80%.
2、参团最低人数说明
此行程参团最低人数为10人(含),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未达到约定人数解除合同,组团社须征得旅游者的书名同意,旅行社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组团社须征得旅游者的书名同意,可以委托转让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3、转让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4条规定,包价旅游中旅游者自身的权利义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如:旅游者的出行机票已经购买好,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前往,这时可以转让第三人,但是增加的机票退改费用将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4、退团说明
①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退团的、旅游者私自退团的,不可抗力双方同意退团的等情况,所有的款项规定都有约定,但绝不包含行程内旅行社所赠送的旅游景点和项目安排的金额。
②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游者(包括旅游团队)与旅行社双方签订合同后,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旅行社将视为可以向航空公司购买机票等大交通,旅游者单方违约的,将适用《旅游法》第63条规定。
③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以拉结其他旅游者阻止旅游行程的正常运行,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5、行程变更说明
①当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要变更行程的,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②当团队运行过程中,旅游者自愿提出变更行程,如:变换景点等,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③在行程过程中合理的、恰当的、善意的景点及路线的先后顺序的调整是有必要的,可行的,旅游者一致同意导游口头解释并执行。
6、自由活动说明
①旅游法70条规定自由活动中旅行社负有安全提示义务和救助义务。此行程旅行社不建议游客下河游泳,以免遇到危险。
②旅游者夜晚出行须结伴,出入当地酒吧、KTV等场所必须尊重礼节,切勿引起冲突;私自会餐者一定要选择卫生安全的餐馆场所,特别是烧烤等街边小吃,以免引起肠胃不适;私自购买物品者,一定要向其索取并保管好发票和原包装,文明出行,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产生矛盾。
7、旅游保险说明
①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投保人及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
②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受益人为保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姓名、有效证件、生日有误,将无法获得理赔),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
8、旅游者健康状况说明
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存下列情况,请勿报名: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
9、解决纠纷的方式
①根据《旅游法》第92条的规定,一旦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都本着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②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您对我们的安排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导游,我们会及时为你做出相应的调整;请您在离开游览地之前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我们将以此作为处理投诉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产生的后续争议我们将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预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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